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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7 作者: 浏览次数:

 

 

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切实加强我校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兵团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18〕55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包括: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教职员工。原则上应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奖(排名前三)、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或省级科技进步二、三等奖(排名第一)。在学术上处在国内领先水平,除基础学科外,其它研究领域人员研究成果须转化成生产力,取得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服务基层工作上做出一定成绩。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包括:从事产品研发推广工作、工程建设咨询工作的人员和在一线从事农业推广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应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奖(排名前七)、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五)、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前三)、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排名第一)或主持的兵团重点工程项目、重点规划设计获得省级以上专业奖励。研发的产品或推广的技术得到市场和用户的好评,主持设计、建设的工程项目得到社会认可,在学术上处在疆内领先水平,在服务基层工作上做出一定成绩。  

3.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包括:重点经济领域研究人员,所研究的理论成果取得省级以上奖励,在全兵团有示范作用,在疆内有较高知名度。  

4.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包括: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原则上应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在疆内有较高知名度。  

5.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包括:从事新闻、出版、艺术等领域的人员,原则上应获得过国家级奖励,在疆内有较高知名度。  

6.长期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一线工作,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包括:从事教育、教学、教练工作的一线教师。原则上应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或表彰奖励(例如:教学成果奖、教学能手、实践技能大赛获奖、讲课大赛获奖等)。  

7.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在生产服务岗位一线工作,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二、选拔对象和范围  

(一)在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特别是在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的优秀创新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  

(二)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领导人员,不得申报。  

(三)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四)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控制指标。  

三、推荐选拔数量  

根据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我校分配的推荐名额,2018年我校可推荐4名专业技术人才和1名高技能人才。  

四、保证选拔质量  

各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要求,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选拔推荐工作要围绕国家、自治区、兵团和学校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聚焦“中国制造2025”、“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产业和行业,突出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和推进兵团在南疆发展的战略部署,向基层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要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推荐。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推荐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好中选优。选拔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单位审核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议、校内公示等程序向兵团推荐。  

(二)报送材料。  

1.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推荐理由等,须加盖单位公章。  

2.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工具(附件1)生成的数据文件,打印《政府特殊津贴情况表》(骑马装订,上报数据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3.填写并上报“2018年推荐享受政府特贴人选基本情况表”(附件2)。同时附能代表被推荐人选水平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套,每一项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由审核人签字)。  

(三)上报时间。请各单位于2018年4月27日前将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干部科(行政楼222室),凡逾期不报或不按要求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  

人:胡    

   话:4681979  

E-mail: tlmdxtzb@163.com  

 

附件:1.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2.2018年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基本情况表  

   

 

 

 

   

                                      党委组织部  

 

                                              201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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