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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干部大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9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选人用人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决策部署,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干部调研工作,科学、准确、全面掌握一批具有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能够担当学校事业发展重任的“四有”好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任务

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着眼更好地发挥学校特殊职责使命作用,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出发点,以为服务兵团向南发展、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南疆特色综合性大学建设提供坚强干部队伍保障为着力点,突出政治坚强,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要求,通过集中调研,发现和掌握一批具有“忠诚干净、思想解放、勇于改革、敢于担当、业绩突出”特质的干部。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4.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5.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6.民主集中制原则;

7.依法办事原则。

二、调研的方式和主要目的

主要通过笔试、面试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发现和掌握一批优秀干部资源,并从中精准选拔一批近期能提任正副处级岗位的干部。

三、工作步骤

(一)报名(7月9-10日)

在全校范围内发布公告,满足条件的人员(包括现“访惠聚”驻村(连)干部和出国(境)人员)公开报名。

1.基本条件:正副处级领导职务近期能提任人选应具备《干部任用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和《兵团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资格条件:以《干部任用条例》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为准,参照《兵团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要求;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近期能提任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参照《兵团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执行。

具体资格条件为:

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②近期能提任正处级岗位的干部,应当具有副处级岗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近期能提任副处级岗位的干部,应当具有正科级岗位3年以上任职经历。

③年龄不超过55周岁。

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⑤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⑥专业技术人员近期能提任管理岗位正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其任职资格应当符合上述第①③④⑤项规定,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应当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两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报名人员年龄、工龄、党龄、任职时间计算到2018年7月31日。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处在影响期内的;具有其他不宜报名情形的。

(二)资格审查(7月11日)

由学校干部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干部管理相关规定和报名条件要求严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能参加笔试。

(三)笔试、面试(7月12-13日)

笔试主要测试应知应会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笔试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认知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领导素质能力。

“访惠聚”驻村(连)干部、出国(境)人员参加报名的,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议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参加笔试、面试。

(四)民主测评(7月12-13日)

民主测评程序按《干部任用条例》第四章第十六条规定执行。具体开展民主测评工作分别到涉及人员所在单位组织进行(现“访惠聚”干部同时还要到所驻村(连)进行民主测评),按照职责要求、工作关联度和服务对象等特点具体确定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原则上会议测评需涉及人员所在单位(部门)全体人员参加,个别谈话按工作关联度和所在单位(部门)实际情况确定。

同时,开展对现有正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实表现及岗位调整征求意见工作。

(五)形成调研报告(7月14日)

根据笔试、面试、民主测评、近几年业绩及其年度考核、年龄、任职年限、工作需要和广泛征求意见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形成调研报告。

四、纪律和监督

1.干部队伍建设对学校事业发展至关重要,本次干部大调研,广大干部、教师要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积极配合,确保调研工作顺利进行。

2.报名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纪律要求,不准弄虚作假,绝不允许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相关纪律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校纪委举报电话:4680139

五、组织领导

成立调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光辉

成员:张传辉、单洪山、库来西·沙吾提、张爱萍、卢光志、张利莉、曲义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卢光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部长张理同志和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蒋学玮同志担任。

六、其他事宜

1.各单位负责人应将相关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每名教职工。符合报名条件的“访惠聚”驻村(连)干部、出国(境)人员及因其他原因不在校的人员,可通过电话报名,并通过网上或委托他人代办有关手续,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

2.每位报名人员还需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17年度已填报过的领导干部不用再填报,报告表由各单位、部门到党委组织部领取),并于7月10日20点前将《报名登记表》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交所在单位、部门,由所在单位、部门统一上报至干部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本通知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理  赵媛媛

咨询电话:4682636  4681979

附件:申报正副处级领导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干部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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