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发〔2019〕2号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各地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平安和谐,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兵团有关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在校园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行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检查整改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至5月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6日-4月18日),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并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大力宣传,营造人人讲防火、懂防火的浓厚氛围,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阶段(4月20日-4月30日),根据整治内容和要求,查找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立即进行整改。
(三)检查督导阶段(5月1日),对自查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和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导问责。
二、任务要求
(一)提高认识,着力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各单位充分认识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当前天气转暖,气候干燥,进入火灾易发高发期,要认真分析研判火灾特点和隐患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的防控措施,全力抓好防火工作,确保学校不发生火灾事故,切实保护师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全力消除火灾隐患
各单位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好消防自查自纠工作,认真落实消防责任,着重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要问题进行自查梳理和整改,能立即整改的立整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具体自查整改重点如下:
1.制度建设方面: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了演练;是否开展了防火检查、巡查和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档案、消防台账。
2.基础建设方面: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安全疏散通道是否被上锁或存放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消防设施、设备及报警系统是否完好、有效;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油烟道等是否进行了维护和清理;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妥善管理;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陈旧,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超负荷运行等情况。
(三)加强执勤备战,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完善灭火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初期火灾扑救的思想准备;保卫部要做好消防车辆、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强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充分利用广播、LED屏、网络互动平台、悬挂标语横幅等宣传媒介,播发消防安全提示,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预防能力、处置初起火情的能力等。
(五)明确责任,严格追究,确保消防安全不流于形式
各单位责任人务必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凡是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倒查,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做好自查整改记录,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于5月1日前报送保卫部。
校 长 办 公 室
2019年4月17日